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1787年美国宪法和1791年法国宪法。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宪法规范赖以存在的主要形式,它的特点是宪法规范的特点明确、集中以及方便了解等;而缺点在于,书面形式的条文修改起来比较困难,对社会实际的适应性差。
不成文宪法:是指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不成文宪法的优点和缺点与成文宪法正好相反。
刚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以体现创制宪法活动的神圣性.
柔性宪法——和一般法律的效力相同,并不比一般法律的效力高。修改也不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一般法律修改的方式相同。
由此可见,所谓刚性与柔性的本质区别,在于宪法本身不同的创立与修改方式。通常情况下,也只有成文法才符合刚性宪法的性质,而不成文宪法则通常不符合刚性宪法的性质,所以通常刚性宪法都是成文宪法,而柔性宪法则通常都是不成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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