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等权
1.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2.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违法时受法律的平等追究;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宗教信仰自由
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的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
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七)文化教育权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