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段:
“师弟!” 小楼摇撼他:“戏唱完了。” 蝶衣惊醒。 戏。唱。完。了。 灿烂的悲剧已经结束。 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 他自妖梦中,完全醒过来。 只是一回戏弄。 太美满了! 强撑着爬起来。拍拍灰尘。嘴角挂着一丝诡异的笑。 “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 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了。 后来, 蝶衣随团回国去了。 然后就写到八四年商议香港回归,完了。 我觉得跟这个结局比起来,电影里的自刎已经是圆满。真的。大家自己琢磨。 里面还有一段对话,是那些年轻的记者说的。 “这老头子(老去的蝶衣)干瘪瘪,真是四十年代的花旦?他扮花旦?谁看?” “我怎么知道?四十年代我还没出生,五十年代我也还没出生。” 这就是青春的霸气。青春才是霸王。
读后感:李碧华以极其清淡的笔墨,来书写这个荡气回肠的传说。她做到了,平淡中凸显的那一点疼痛,初读是痒,再读是伤,但是那字里行间埋藏着的,确是真真切切的撕心裂肺,是任何人都无法演绎的疼痛。“每一个人,都有其依附之物……虽然生命中欺骗太多,含恨不如意,但糊涂一点也就过去了。生命也是一出戏吧。茫茫的威胁,要唱完它,不外因为既已开幕,无法逃躲。”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也许就是对《霸王别姬》最恰当的注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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