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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