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2月18日
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中央。电报提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五项条件:(一)召集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决定对日抗战,组织国防政府、抗日联军;(二)将讨伐张、杨与进攻红军的中央军,全部增援晋绥抗日前线,承认红军、东北军及十七路军的抗日要求;(三)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四)开放人民抗日救国运动,实行言论、集会、结社的民主权利,释放一切政治犯及上海爱国领袖;(五)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这个电报,改变了十五日红军将领联名发表的通电中提出的对蒋介石的处理意见,指出:如贵党能实现上项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不但国家民族从此得救,即蒋氏的安全自由当亦不成问题。中共中央的态度和主张,得到各界爱国人士和许多国民党上层人士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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