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实事求是地评价*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指出:*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决议》恢复了*思想的本来面目,将*晚年的错误与他的正确思想加以区别,指出*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决议》庄严宣告:*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决议》对建国以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正确的结论,并彻底否定了“*”。《决议》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明确我们党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它的主要点是: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经济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量力而行,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适应生产力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等。这是第一次对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作出的初步概括。《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它推进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伟大历史转折,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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