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2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充满着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这些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和完善,不断地得到解决。他还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矛盾,前者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去解决,后者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决不能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这篇讲话,总结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的历史经验,研究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出现的新问题,提出的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科学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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