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赵慧娟发布于:2021-04-02 15:34:56
叶发青,曲江县东厢乡翻溪桥石安村(现属韶关市浈江区东联村)人,1924年9月参加曲江县第一个农民协会。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翻溪桥党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1927年任中共曲江县委委员。1928年4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莫斯科),是广东唯一的农民代表,并被选为农民土地问题委员会和广东暴动问题委员会的委员。1945年在市南郊8公里白芒河边伏击顺流而下的日军时负伤,光荣牺牲。 抗日战争时期,叶发青发动群众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曲江联乡抗日委员会的武装队伍。他带领抗日武装,多次袭击莲花山、洋村等处的日本侵略军。一次在夜深人静时,组织队伍摸到敌营,烧敌人的马棚,趁乱把被抢去的耕牛赶了回来另一次在月色朦胧的夜晚,叶发青等人摸进莲花山日敌的营房,机智地夺了一支“三八”枪。田螺冲大地主余亚年家藏一挺机枪,并准备投靠日本侵略军。叶获悉后,亲自带领10多人抢先一步缴了徐亚年的机枪,惩处了汉奸卖国贼。 日本投降前夕,侵韶日军全部撤出韶关,乘船南下广州。叶发青组织100多人在市南郊8公里的白芒河边伏击顺流而下的敌人,日军于7公里处登陆,迂回包围。叶发青等人腹背受敌,便边打边向9公里方向山上撤退。当转移到茶于山时,叶腿部中弹负伤,流血不止。他怕拖累队伍,便艰难地爬向苈蓬遮住的岩洞里,当日兵搜山离他很近时,他一枪一个,连续击毙了3个敌人。最后他连中数弹,为抗战的胜利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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