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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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刘雅倩发布于:2018-11-18 18:04:23

请写出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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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华大学-何威发布于:2018-11-18 18:49:05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这是一个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条件。 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 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 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最后,党员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 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对一方为义务,对另一方则为权利,反之亦然。因此,党员在履行一定义务时,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 任何党员,如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违背党章精神和规定的。此外,党员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党员行使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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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侯德林 2018-11-19 11:06:52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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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臧乐源 2018-11-19 20:18:00

党章第二条规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要求党员要比一般工人群众具有更高的共产主义觉悟。这个觉悟有三层含义:(1)共产主义理论的觉悟。它要求每个党员树立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工人阶级历史使命,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2)共产主义思想意识的觉悟。它要求每个党员具有共产主义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先人后己,克己奉公。(3)共产主义的实干精神。它要求每个党员以共产主义理想指导自己的行为,把崇高的共产主义信念化为实干精神,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一规定深刻揭示了共产党员的宗旨和任务,它要求每个党员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地使个人的一切追求服从和适合于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为人民利益甘愿作出自我牺牲的精神,做到光明磊落,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真正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己。 第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要求每个党员永远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劳动人民平等相处,同甘共苦,真心实意地为劳动人民谋利益,绝不容许脱离劳动人民去搞特权,谋私利,更不允许站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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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州大学-李云祥发布于:2018-11-18 18:53:31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如下: 年满18周岁,即达到成年人,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判断力,能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如果中国人转入外国国籍后也不能再入中国共产党。外国人不能入党。 要有比较明确的身份。比如学生、学者、老师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等;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等。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要消灭剥削和压迫,因此拒绝剥削阶级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 能够按时缴纳党费。中国共产党规定党员每年或按照一定时间缴纳党费,具体费用一般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缴纳,费用比较低,一般都能承受。 承认并要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中国共产党有自己的纲领和章程,只有严格遵守并拥护这些才能有资格申请加入共产党。 如果是学生入党,在学校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要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担任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等。这些都是学生入党的良好条件。 如果是工人入党,除了满足1--5条基本条件外,还要业绩良好、工作积极等。 社会人员想入党,还要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当然这些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却都是有利的入党前提。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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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郝锋发布于:2018-11-18 18:58:29
中国共产党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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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柯灿 2018-11-18 22:41:19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如下: 年满18周岁,即达到成年人,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判断力,能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如果中国人转入外国国籍后也不能再入中国共产党。外国人不能入党。 要有比较明确的身份。比如学生、学者、老师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等;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等。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要消灭剥削和压迫,因此拒绝剥削阶级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 能够按时缴纳党费。中国共产党规定党员每年或按照一定时间缴纳党费,具体费用一般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缴纳,费用比较低,一般都能承受。 承认并要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中国共产党有自己的纲领和章程,只有严格遵守并拥护这些才能有资格申请加入共产党。 如果是学生入党,在学校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要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担任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等。这些都是学生入党的良好条件。 如果是工人入党,除了满足1--5条基本条件外,还要业绩良好、工作积极等。 社会人员想入党,还要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当然这些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却都是有利的入党前提。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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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胡卓成发布于:2018-11-18 19:00:24
中国共产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64x64 刘雅倩 2018-11-18 18:04:23 请写出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全部回复共3条 64x64 回复 1F 何威 今天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这是一个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条件。 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 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 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最后,党员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 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对一方为义务,对另一方则为权利,反之亦然。因此,党员在履行一定义务时,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 任何党员,如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违背党章精神和规定的。此外,党员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党员行使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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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褚程程 2018-11-18 22:42:11

优秀了,同学,复制的时候怎么不检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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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吴梦丽发布于:2018-11-18 19:02:30
一、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二、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切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以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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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杨富康发布于:2018-11-18 19:03:33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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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杨富康 2018-11-18 22:48:01

申请入党应该满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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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阿地力江·扎伊尔发布于:2018-11-18 19:04:51
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秒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章第三、四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党章对共产党员条件的各项规定,具有最高法规的性质。所有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逐条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地按照这些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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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宋祺发布于:2018-11-18 19:06:02
中国共产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这是一个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条件。 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 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 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最后,党员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 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对一方为义务,对另一方则为权利,反之亦然。因此,党员在履行一定义务时,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 任何党员,如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违背党章精神和规定的。此外,党员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党员行使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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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陈雅辉发布于:2018-11-18 19:07:24
党章第二条规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要求党员要比一般工人群众具有更高的共产主义觉悟。这个觉悟有三层含义:(1)共产主义理论的觉悟。它要求每个党员树立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工人阶级历史使命,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2)共产主义思想意识的觉悟。它要求每个党员具有共产主义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先人后己,克己奉公。(3)共产主义的实干精神。它要求每个党员以共产主义理想指导自己的行为,把崇高的共产主义信念化为实干精神,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一规定深刻揭示了共产党员的宗旨和任务,它要求每个党员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地使个人的一切追求服从和适合于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为人民利益甘愿作出自我牺牲的精神,做到光明磊落,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真正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己。 第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要求每个党员永远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劳动人民平等相处,同甘共苦,真心实意地为劳动人民谋利益,绝不容许脱离劳动人民去搞特权,谋私利,更不允许站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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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陈雅辉发布于:2018-11-18 19:08:52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章第三、四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 党章对共产党员条件的各项规定,具有最高法规的性质。所有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逐条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地按照这些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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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曹玉成发布于:2018-11-18 19:10:59
申请入党的条件: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秒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的权利包括   1.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的义务包括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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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刘洪刚发布于:2018-11-18 19:13:37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这是一个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条件。 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 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 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最后,党员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 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对一方为义务,对另一方则为权利,反之亦然。因此,党员在履行一定义务时,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 任何党员,如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违背党章精神和规定的。此外,党员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党员行使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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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陈雅辉发布于:2018-11-18 19:15:16
中国共产党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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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王佳楠发布于:2018-11-18 19:16:25
入党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即达到成年人,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判断力,能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如果中国人转入外国国籍后也不能再入中国共产党。外国人不能入党。 3.要有比较明确的身份。比如学生、学者、老师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等;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等。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要消灭剥削和压迫,因此拒绝剥削阶级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 4.能够按时缴纳党费。中国共产党规定党员每年或按照一定时间缴纳党费,具体费用一般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缴纳,费用比较低,一般都能承受。 5.承认并要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中国共产党有自己的纲领和章程,只有严格遵守并拥护这些才能有资格申请加入共产党。 6.如果是学生入党,在学校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要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担任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等。这些都是学生入党的良好条件。 7.如果是工人入党,除了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要业绩良好、工作积极等;社会人员想入党,还要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当然这些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却都是有利的入党前提。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党员的义务包括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包括   1.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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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王志宇发布于:2018-11-18 19:17:10
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这是一个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条件。 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 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 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最后,党员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 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对一方为义务,对另一方则为权利,反之亦然。因此,党员在履行一定义务时,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 任何党员,如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违背党章精神和规定的。此外,党员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党员行使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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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丁悦发布于:2018-11-18 19:17:57
一、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二、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 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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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张倩发布于:2018-11-18 19:18:08
一、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二、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切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以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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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黄龙发布于:2018-11-18 19:19:33
一、入党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党员的条件 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章规定,党员标准中党员的基本条件包括三方面内容:(1)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2)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3)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三方面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的,是对党员的完整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全面实践这些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共产党员要做到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 三、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切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以上权利。 四、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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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曹梦娇发布于:2018-11-18 19:20:05
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秒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章第三、四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党章对共产党员条件的各项规定,具有最高法规的性质。所有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逐条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地按照这些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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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张学皓发布于:2018-11-18 19:20:11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指党员应是什么样的人。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是总结了过去多年来党的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要求,对党员的条件所作出的正确的全面的规定。这既鲜明地反映了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又体现了执政党党员的特点,对党员的现实状况也有很强的针对性。 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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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宫远志发布于:2018-11-18 19:21:55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 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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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叶露发布于:2018-11-18 19:22:13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如下: 年满18周岁,即达到成年人,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判断力,能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如果中国人转入外国国籍后也不能再入中国共产党。外国人不能入党。 要有比较明确的身份。比如学生、学者、老师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等;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等。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要消灭剥削和压迫,因此拒绝剥削阶级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 能够按时缴纳党费。中国共产党规定党员每年或按照一定时间缴纳党费,具体费用一般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缴纳,费用比较低,一般都能承受。 承认并要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中国共产党有自己的纲领和章程,只有严格遵守并拥护这些才能有资格申请加入共产党。 如果是学生入党,在学校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要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担任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等。这些都是学生入党的良好条件。 如果是工人入党,除了满足1--5条基本条件外,还要业绩良好、工作积极等。 社会人员想入党,还要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当然这些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却都是有利的入党前提。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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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卢泗宇发布于:2018-11-18 19:22:32
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 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考党章的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入党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年满18周岁;2.中国国籍;3.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服从党的安排,愿意按时交纳党费。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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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王浩宇发布于:2018-11-18 19:23:02
一、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二、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切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以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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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赵庆琛发布于:2018-11-18 19:23:29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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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李爽发布于:2018-11-18 19:27:21
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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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李颖发布于:2018-11-18 19:30:26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这是一个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条件。 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 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 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最后,党员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 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对一方为义务,对另一方则为权利,反之亦然。因此,党员在履行一定义务时,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 任何党员,如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违背党章精神和规定的。此外,党员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党员行使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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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喻文锋发布于:2018-11-18 19:31:04
入党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度文库 党员的权利 共享文档 2017-12-05 1页 2.7分 用App免费查看 党员的权利 党员权利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当享有党内的各项权利。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同样的权利共同管理党的事务。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十七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十七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主要有: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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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张芹发布于:2018-11-18 19:31:37
一、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党员的基本条件: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第二,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第三,中国共产党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讴歌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三方面内容互相联系,是对党员的完整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全面实践这些要求。三、中共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 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义务:(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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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田震发布于:2018-11-18 19:32:31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这是一个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条件。 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 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 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最后,党员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 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对一方为义务,对另一方则为权利,反之亦然。因此,党员在履行一定义务时,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 任何党员,如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违背党章精神和规定的。此外,党员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党员行使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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