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写出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章第二条规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要求党员要比一般工人群众具有更高的共产主义觉悟。这个觉悟有三层含义:(1)共产主义理论的觉悟。它要求每个党员树立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工人阶级历史使命,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2)共产主义思想意识的觉悟。它要求每个党员具有共产主义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先人后己,克己奉公。(3)共产主义的实干精神。它要求每个党员以共产主义理想指导自己的行为,把崇高的共产主义信念化为实干精神,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一规定深刻揭示了共产党员的宗旨和任务,它要求每个党员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地使个人的一切追求服从和适合于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为人民利益甘愿作出自我牺牲的精神,做到光明磊落,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真正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己。 第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要求每个党员永远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劳动人民平等相处,同甘共苦,真心实意地为劳动人民谋利益,绝不容许脱离劳动人民去搞特权,谋私利,更不允许站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如下: 年满18周岁,即达到成年人,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判断力,能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如果中国人转入外国国籍后也不能再入中国共产党。外国人不能入党。 要有比较明确的身份。比如学生、学者、老师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等;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等。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要消灭剥削和压迫,因此拒绝剥削阶级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 能够按时缴纳党费。中国共产党规定党员每年或按照一定时间缴纳党费,具体费用一般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缴纳,费用比较低,一般都能承受。 承认并要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中国共产党有自己的纲领和章程,只有严格遵守并拥护这些才能有资格申请加入共产党。 如果是学生入党,在学校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要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担任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等。这些都是学生入党的良好条件。 如果是工人入党,除了满足1--5条基本条件外,还要业绩良好、工作积极等。 社会人员想入党,还要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当然这些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却都是有利的入党前提。 党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 4、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优秀了,同学,复制的时候怎么不检查一下
申请入党应该满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