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一 冒充“110”、公安厅(局、分局)、检察院、法院总机号码诈骗,该骗术常见形式: 通过网络电话虚拟“110”、公安厅(局、分局)、检察院、法院总机号码给事主拨打电话,冒充公安机关或其他办案单位人员,以客户银行卡涉嫌洗钱、或客户涉嫌经济犯罪,必须转移存款接受审查为名实施诈骗。期间,为了进一步骗取客户信任,骗子会诱导挂114查证其来电显示系办案单位号码(实际是通过技术手段虚拟来电显示的),客户一旦轻信,犯罪分子即要求其将钱款转存至骗子指定的“安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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