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
组长:王珂欣 组员:戚文涵 杨晨 姚爱鑫 蒋佳琪 李尚诺 石大家 何杰曼
2013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常态”:我们注重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各类问题,既防范增长速度滑出底线,又理性对待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既强调改善民生工作,又实事求是调整一些过度承诺;既高度关注产能过剩、地方债务、房地产市场、影子银行、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点,又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风险。
此后,习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阐述了“新常态”的内涵。2014年5月10日,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的讲话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
2014年7月29日,习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11月9日,习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上指出,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常态”重大战略判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的新变化、准确研判了中国未来一段时期的宏观经济形势、充分展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决策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