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组对于“收入分配制度”的话题对其他小组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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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昝秀楠发布于:2017-04-06 19:05:12

第一组:如何看待服务业人员与体力劳动者的收入差距?

第二组:如何设置不同人群的税收才能促进收入公平?

第三组:如何继续优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

第四组: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制度面临的矛盾及对策有哪些?

第五组:衡量社会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的指标有哪些?

第六组:个人所得税对于月收入过万元者是否应该再提高,理由是什么?

第七组:是否应该将“私人企业必须在特定的时节向工人发放规定的福利”立法?

第八组:在现实社会中,你认为什么时候需要按劳分配,什么时候需要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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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19:12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要求,严格执行调资政策,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和突出贡献人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强清理和督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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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19:36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与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相挂钩、与年度和任期的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机制。健全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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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19:59
落实带薪年休假政策。规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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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0:51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实现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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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1:11
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困有所帮、学有所教等方方面面,针对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和民生改善的突出问题,结合实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将惠民生落到实处、讲究实效,都会对调节收入分配起到直接或间接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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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1:34
“双创”是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的有效方式……是促进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的现实渠道。这句话虽然是直接针对“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言的,但同样对调节收入分配有积极意义。一个固化的社会,缺乏依靠自身努力实现纵向流动的正常渠道,将会形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鸿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能够给勤劳致富的人提供难得的契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使每个人都能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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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1:55
确定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8大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每个清单均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确定了政府的兜底责任,其核心就是促进机会均等。将此规划与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内容结合起来,就更容易理解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角色,即着力健全促进机会均等的体制机制,对调节收入分配而言将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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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2:10
调节收入分配涉及诸多环节,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政府工作报告所指出的,有条件的要抓紧解决,把好事办好;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标志性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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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2:46
收入分配改革不仅关系到社会生产率提升、经济发展等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公平分配的重要基础之一,更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口袋子”增收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此,调节收入分配牵一发而动全身,并成为政府施政的重点工程之一。近日,有媒体总结了今年两会的十大热点,其中之一就是收入分配问题,要继续稳定增收,缩小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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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3:18
公众对“个税起征点”“按揭抵税”等非常关注,而对再次分配调节关注不够。实际上,收入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无法寄希望于个税改革一劳永逸地实现社会收入分配公平、合理。初次分配基于要素(劳动、土地、资本等)分配,将效率作为初次分配的重要考量仍是一个合理、公平的分配方式,需要长期坚持。我国收入分配的失衡主要来源于再次分配的失衡,如遗产税没有推出,有违财富的代际公平;移民后财富外流,缺乏审查机制及事后追溯制度,而负外部性由国民承受,这是不公平的;富人的主要收入不是工资,而是其他种类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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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3:35
加快推进长期目标实现,构建居民收入的基础性数据库等,是“精准扶贫”的必须前提。我国缺乏居民收入的基础性数据,这是高收入群体“应征未征”、低收入群体“应免未免”等根本原因之所在。目前公众呼吁的赡养、抚养费用,房贷利息抵扣等,最好能一人一档案,与身份、社会保障等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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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3:53
着力解决好短期目标问题,动态调整“个税起征点”,尽快解决公众反应热烈的个税征收不合理问题。真正实现“精准税负”的基础性工作量较大,非一日之功。而当前公众反应比较热烈的“个税起征点过低”等问题,亟待尽快改革。个税起征点已经5年未调整了,期间货币增长、居民收入增长等,确实有上调的合理性。在一时无法实现“精准税负”的长期目标情况下,不妨先实现“小目标”,提高个税起征点以解决当前不合理现象,并实现结合通胀、居民收入等指标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使得中低收入者少交税,仍不失一个可行举措。在此次两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谈个税改革表示,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这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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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曹哲纶发布于:2017-04-06 19:24:11
需有综合改革的思路,发挥好初次和再次分配在收入分配中的协同效应。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需要“初次”和“再次”两条腿走路,才会均衡。个税改革等初次分配需要效率优先,再次分配需要坚持公平优先。我国应尽快研究遗产税等财富税的开征,当然再次分配也有效率问题,切莫操之过急、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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