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前夕,原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红五军团政治部主任的刘伯坚,被派任赣南军区政治部主任,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1935年3月4日,刘伯坚率部从于都南部向赣粤边界的油山方向突围时,身中数弹,不幸被捕。在移狱途中,敌人故意押着身负重伤、拖着沉重脚镣的刘伯坚从闹市走过,借此炫耀战功、威吓群众、瓦解刘伯坚的斗志。但刘伯坚昂首挺胸,大义凛然,不断向路旁群众微笑点头,表现出宁死不屈的英雄气节。当天晚上,刘伯坚怀着对敌人的满腔怒火,在狱中写下了绝唱《带镣行》,里面的字句读来慷慨激昂:
带镣长街行,蹒跚复蹒跚;
市人争瞩目,我心无愧怍。
带镣长街行,镣声何铿锵;
市人皆惊讶,我心自安详。
带镣长街行,志气愈轩昂;
拼作阶下囚,工农齐解放。
在狱中,刘伯坚写下了给诸兄嫂的一封信及就义前给妻子的遗书等,展现出革命者的高洁品质和高尚情操。在致诸兄嫂的信中,刘伯坚写道:“弟准备牺牲,生是为中国,死是为中国,一切听之而已。”“弟为中国革命牺牲毫无遗恨,不久的将来,中国民族必能得到解放,弟的热血不是空流了的。”
在就义前写给妻子的遗书中,刘伯坚对革命事业的执着和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信中这样写道:“你不要伤心,望你无论如何要为中国革命努力,不要脱离革命战线,并要用尽一切的力量教养虎、豹、熊三幼儿成人,继续我的光荣的革命事业。”“十二时快到了,就要上杀场,不能再写了,致以最后的革命的敬礼。”
1935年3月21日,刘伯坚在大余县金莲山英勇就义,时年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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