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总政在深入搜集雷锋事迹时,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库存文物中发现了雷锋写于1961年9月19日的《入党转正申请书》,里面记录这样一个情况:
“我接到河南省一个民办小学校的来信,他们说,因几年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了一些暂时困难,要我给予他们以经济帮助。我看了这封信后,就向首长请示,准备卖掉自己的衣服和皮鞋,以支援他们办学。当首长没有同意我这种作法的时候,我心里却感到很不安,连觉也睡不着,我左思右想,后来拿出自己在部队一年零九个月所集留下来的全部津贴费(壹佰元),支援了干沟民办小学校。我把钱寄去了,心里也就快活了。”
人们只知道雷锋捐给人民公社和灾区的两次捐款,这100元是怎么回事呢?这件事在以往出版的《雷锋日记》和《雷锋故事》中也没有记载,所以多年来未经调查核实。
2012年8月,总政和济南军区联合采访组来到巩义市回郭镇政府,详细核实了事情的经过。干沟小学始建于1947年,已有60多年历史。1961年8月,该校教师刘知伦在报纸上看到雷锋助人为乐的报道后,向雷锋写了一封信,介绍了学校办学面临的困难,希望雷锋给予帮助。雷锋9月11日收到信后,到工商银行抚顺市望花区七百储蓄所取出100元钱,寄给了刘知伦。当时战士每月的津贴费为6元钱,这些钱是雷锋从1960年1月入伍到1961年9月共21个月积攒下来的。
在当时100元钱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于干沟小学真是雪中送炭。雷锋一直牵挂着干沟小学,于1962年写信给干沟小学,询问还有什么困难需要他帮助。目前干沟小学已更名为“雷锋小学”。
(济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 徐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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