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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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理工大学-方慧怡发布于:2020-04-13 21:16:07

第一阶段: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一般需要写入党申请书以后一学期),对那些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大会审查同意,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阶段: ①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②培养联系人每学期要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③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份) ④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培训情况、奖惩情况等); ⑤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第三阶段: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由党小组提名、团支部推荐,并听取党内外群众和联系人的意见之后,党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四阶段(政审): ①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②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及必要的外调; ③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五阶段: 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第六阶段:党总支、支部将发展对象的综合政治审查材料送交组织部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③团员入党推优表;④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⑤政治审查材料;⑥党校培训证书;⑦思想汇报;⑧发展党员发展公示表;⑨党支部、党总支或直属支部意见;⑩教职工自传等。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合格后,择期召开党员发展大会,表决-送交党委审批-通知本人预备期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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