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对象如果按分类则如下:
(1)、美,如美的产生、发展;美的本质、特征、功能;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美的形态;内容美、形式美等美的组成因素及其规律;
(2)、审美,如审美心理,审美意识,美感的发生、发展、性质、特征及其规律;(3)、美的创造,如现实美、艺术美的创造规律、发展规律、鉴赏规律等;
(4)、美学范畴,如丑、崇高、悲剧性、喜剧性等范畴的审美特性、发展规律及其同美的关系等;
(5)、美育;
(6)、美学自身
一个客体的美学价值并不是简单的被定义为“美”和“丑”,而是去认识客体的类型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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