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购仿*玩被起诉 *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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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李泽羽发布于:2020-12-18 14:59:35
案情:两个安徽籍青年小欧和小杨,一个本科毕业,一个大专文化,同在一个公司,平常都喜欢玩枪。当他们得知*上有枪可买时,就花钱*了六支*,不料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天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相关法规:   根据国家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通俗地说,发射的弹丸在近距离能打伤、打爆眼睛的,都属于管制的*。   我国明令禁止销售、制造*,携带*进入公共场所等均属违法。   从目前情况看来,*“*”多是*爱好者和*收藏玩家,但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还不懂公安部新规,即便懂也心存侥幸。   近年来,即便不具有杀伤力的*,也在许多持枪*案中被当作*工具。如2010年1月底,南通市孩儿巷附近发生的持枪*银行未遂案,*嫌疑人缪小龙用的就是*。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爱好者应引以为戒。若有拿不准的“*”,可主动上缴公安部门进行鉴定,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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