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在我的了解之下曾经遭遇过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他曾经有次在餐厅与朋友吃饭的过程中吃到了不知名的物体 疑似是虫,但是当时给商家说了之后他选择了退款并且重新做一份的结果,但是在我问他之后查询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且知道了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结果及律法
以下为相关文献查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所以我知道了对于之后发生这种情况的符合法律的处理情况,并且对于我们广大学生及大众都有所警示作用1、对有问题的食物,拍照录像留存
要点:
①拍照特写有问题的食物
②拍照全局有问题的食物
③拍照带时间的问题食品(拿一个手机调出时间拍照)
2、叫店长(就是能管事的人来),反馈你发生的问题,然后店长会承认是他们的问题,并且必要情况下采取录音措施
3、拨打食品药监局电话12331,对方会告知,时限过长无法取证,你可以淡定的告知,你已经取证好了,然后他们会给你邮箱,发过去就好
4、接下来,食药监会给你反馈电话就可以根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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