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案例:小兰是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虽然学校规定了不能把手机带到学校但是她还是将自己的手机带到了学校。有一天她下课回到宿舍确发现自己的手机丢了。由于学校有有关禁止带手机的规定,在这个情况下她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老师让老师帮忙找回手机,因为与此同时她非常害怕老师知道会她会被记过。
法律依据: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分析:应该告诉老师维护自己的权益,至于记过也是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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