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格言的展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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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莞城市学院-赖容基发布于:2024-09-26 22:59:18
《刑法格言的展开》读后感 初读《刑法格言的展开》,犹如踏入一片古老而深邃的法律森林,每一句格言都似那参天古木,历经风雨而屹立不倒。张明楷教授的笔触,凝练而深刻,恰似鲁迅先生那犀利透彻的文字,直击法律之核心,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书中,张明楷教授以二十余条刑法格言为引,层层剥开法律的神秘面纱。这些格言,有的源自古罗马的智慧,有的则出自英德法学之精粹,每一句都蕴含着历史的沉淀与法理的精髓。读来,仿佛在与那些跨越时空的法学家进行一场心灵的对话,感受他们对正义的不懈追求与对法律的深刻洞察。 “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这不仅是张明楷教授的代序之言,更是全书的精神基石。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守护者,虽非完美无缺,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敬畏与信仰。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法律虽有其局限,但正是这些局限,激发了我们不断完善它的动力与决心。 书中,张明楷教授对“法律不强人所难”这一格言的阐述,尤为引人深思。他指出,法律不能命令人们实施不可能实施的行为,也不能禁止人们实施不可避免的行为。这不仅是现代刑法中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核心,更是法律对人性关怀的体现。鲁迅先生曾言:“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其最终目的,不正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个体的权益与尊严吗? 此外,书中对“罪责越重,刑罚越重”等格言的解析,也让我深刻感受到刑法的公正与威严。张明楷教授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揭示了刑法背后的法理逻辑与价值追求。这些格言,虽简短却有力,它们如同法律的灯塔,指引着我们在复杂多变的现实社会中,坚守正义与公平。 读罢此书,我不禁为张明楷教授的深厚学养与独到见解所折服。他以法律格言为媒介,将刑法学的博大思想与理论内涵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不仅是一场知识的盛宴,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的话。”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的光芒照耀下,勇敢前行,不断追求更加公正与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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