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今天都在谈和写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什么,每个人对此也总算有一点概念。但是如果一个个地问一下,他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是什么,那么我们得到的回答彼此将出入很大。不仅普通的老百姓,而且受过教育的、读过书的人甚至专家们也都是如此。我们从教科书中得到的也几乎到处都是互不相同的回答。我有一次利用对社会主义者讲社会主义的机会,让一批听众事先各在一张纸上写下关于他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的简短解释,我从五个人得到五种不同的回答。当然差别不是绝对的。它们之间不存在完全的对立。这些解释之所以各不相同,只是因为写的人是从不同的观察点、从不同的方面考虑问题的,一个人把这一方面看作决定性的、最主要的或者最能概括全面的,另一个人则把那一方面看成这样。
从这样一些回答只能得到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的部分图画。某一部分描绘得多少还算正确,但问题本身没有讲透。一些人把社会主义理解为一种想像出来的状态,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一种运动,一种发展,还有一些人认为是一种政策或一种政治制度,更有人认为是一种理论或一种认识。也有一些人把社会主义概念同共产主义概念联系起来,把社会主义说成是共产主义的不完备形态或准备阶段,而共产主义则可以说是完成阶段,完全公有制的状态。
对于这些形形色色的解释究竟应当听哪一个呢?如果我们想具体地看一下分歧的情况,那么两部远近驰名的辞书对于社会主义的解释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样子。迈耶尔百科辞典把广义的社会主义解释为“旨在消除支配着社会的阶级差别的一切意向的概括”,把狭义的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解释为一种国民经济制度——前一解释中用“意向”一词的地方,这里用的是“制度”一词——这一制度要在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的情况下把经济生活置于公共的有计划的管理之下。
在社会科学大手册中却把社会主义解释为一种“在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大规模地用公共资金从事经营的社会状态”。我们在这里查到的是一种状态,在那里查到的是一种制度,此外还有意向,这就是说有三种观察问题的不同方式。
再说一遍吧,应当听哪一个?
如果我们稍为考察一下社会主义的历史,我们就会知道,这个词本身即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根本不是很古老的。因为在人类的历史上,八十岁或九十岁的确是很小的年龄。社会主义一词第一次出现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期。一些人在英国,在高尚的社会改革家罗柏特·欧文的学派中,另一些人在法国,在伟大的社会哲学家圣西门的集团里说出了这个词。罗柏特·欧文及其学派和圣西门及其学派,作为社会改革家来说,他们的建议多少是激进的。但是他们决不是共产主义者,倒不如说是共产主义的反对者,而且他们尤其是阶级斗争的反对者。他们是道德家与调和论者,这就是说,他们是用*原则来论证自己的理论以及自己的实际建议和要求的。
但是社会主义这一个词(从文法上说它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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