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根本宗旨贯穿于党的一切活动中,主要体现在制定和执行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我们党就提出了符合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要求的民主革命的纲领和路线。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在建国初期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八大制定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纲领,提出了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任务。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出了我国经济建设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到21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所有这些,都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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