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实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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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理工大学-楼雨凡发布于:2018-08-31 17:25:58

还是一如既往的差,每天发现更差的自己。但是现在不是气馁的时候,是学习的时候,是进步的时候。前两天马律师带我去见了委托人,也就是客户的家属,水平不足的我在一边插不上话。只能感叹和家属的会面也是一场谈判和较量,律师说到底也不过是拥有专业知识的陌生人,花钱办事。案子在这里就不细说了,可以感受到家属很着急,也可以感受到家属对律师的不信任。真心佩服能让他们敞开心扉的马律师。安抚家属的情绪也是律师工作的重要一环啊。到此我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一些思考了。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通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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