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我们在丽水市景宁县大漈乡进行社会实践的第二天。我们一早就前往乡政府对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通过采访我们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美丽浙江,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府采取村级“大赶考”生态环境整治大比拼,在各个村内、村与村之间开展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全面改善乡村环境质量。
同时,通过我们对大漈乡当地村民的采访,我们了解到大漈乡村民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历史使命感都非常强,他们已将环保视为己任,为了守住他们、甚至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家园,他们不能也没有权利去破坏这片属于大家的环境。相比较那些为了获取眼前经济效益而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人来说,大漈乡村民却让我升起了敬意。
我们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之上,我们确实没有权利去破坏属于我们大家的环境,同样地,从每个个体做起,坚决维护我们身边的自然生态环境,不仅为我们自己,同样也为我们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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