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其实质是庞氏骗局的集资诈骗案。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40亿的特大案件。涉案公司打着“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该涉案公司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宝,银行转账收支资金。还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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