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平平淡淡,讲得却明明白白,以小孩子的视角展开故事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看完之后,我发现了一种生活中难以遇到的气质——阿迪克斯·芬奇,格里高利·派克,如此优雅动人,卓卓不群,或许说儒雅更贴切一些。你知道的,那不同于现在那些万人追逐的明星,也许许多人难以察觉他的魅力,因为很少有人有耐心看完这部两个小时的黑白电影,那也不同于那些著名的英雄人物,说到底,芬奇先生和洛奇先生一样,fail the game,不值得你追捧。但你知道,我为此着迷,为他的一举一动,他的扬眉,他摘下眼镜开始射击,他的西装革履,我想这就是我眼中的”酷“吧。或许我会此生铭记,芬奇被吐痰在脸上,满脸怒气,最后却隐忍不发,就像其他那些被铭记的镜头一样。也许许多人不喜欢前半部分乏味的铺陈,但这也是影片的魅力所在吧,这是讲述一个父亲,如果说我想有一个理想中的父亲的话,一个我想成为的父亲的话,这就是了。灌注了一个人四十七年所感所知的电影,他已活在电影中。在茫茫然的人生时刻,我想我也应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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