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范畴。邓氏的现代阴阳是“对立统一”或“矛盾关系”的一种划分或细分,两者是种属关系。对立统一规律是“阴阳”的上位属概念,阴阳则是对立统一的两个下位种概念。
阴阳是互不相容又紧密联系的两个对立面的一对性态或属性。阴阳的内涵互相否定,一个概念“阴”肯定对象的阴的属性,另一个概念“阳”则以否定阴概念所肯定的属性,作为阳对象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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