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3—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续6年保持1300万人以上,201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总量达7.76亿人,失业率保持低位运行。二是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三次产业就业人数占比从2013年的31.4:30.1:38.5,调整为2018年的26.1:27.6:46.3,“倒金字塔型”就业结构形成。三是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转变。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比重首次超过乡村,2018年占比达56.0%,比2012年提高7.6个百分点。四是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人数连年实现双增长,年底总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年均帮扶超过550万失业人员再就业,超过170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截至2019年11月底,累计帮扶1192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121万因去产能下岗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五是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工资收入稳步提高。企业用工日益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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